合伙人张璐应邀分享“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家企风险隔离”
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1422024年5月8日下午,金石财策沙龙在世纪财富中心8层举行,我所合伙人张璐律师应邀前往分享,此次分享的主题为“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家企风险隔离”。
新《公司法》作为商业领域中比较基本的法律,涉及股东责任、高管责任、财务规范、公司治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张璐律师以“股东责任”为切入点,就新《公司法》生效后会对企业家客户造成何种责任变化和影响进行分析,并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建议和防范措施。
张璐律师首先介绍了新《公司法》修订背景,以及新《公司法》修订中涉及“股东责任”的整体变化。本次修订条款中,对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进行了调整与加强,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明确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原则,企业主作为公司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管理责任风险明显提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后,张璐律师聚焦“法人人格否认规则及其适用”问题展开详解,结合案例分析什么情形会适用法人人格否定制度以及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由于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家企不分、财务混同、公司治理不规范、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情况,该项规则生效后会受到较大冲击和影响。传统的风险隔离方式部分将失效、风险隔离的基本思路需要调整,为此,张璐律师在合理设置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财务内控合规及合理运用财富管理工具等方面提出相应实务建议。
分享过程中,张璐律师与现场财富中心的团队及成员们就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双方均在沟通交流中获得收获与启发。